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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售感測裝置測試結果補充說明

針對 2018/1/19分享市售感測器試用測試結果 ,補充說明 1. 此測試所使用之市售感測器由我們隨機採購,目的為站在使用者的角度,瞭解不同感測器的使用方法(包含數據接收模式、擺放與安裝方式)。隨機選購的測試結果並不直接代表該產品的優劣,因此才會有型式驗證的設計,有關型式驗證,容後詳述 。 註:不同的擺放與安裝方式可能有不同測試結果,若您的感測器在我們的測試對象中,需要留意安裝或擺放方式, 歡迎與我們聯絡討論 。我們將公布該感測器在不同安裝或擺放方式下的測試結果及差異,藉此讓欲購買的朋友有所參考。 2. 因測試的感測器大多只能透過App或顯示幕取得讀值,於測試期間採非固定時間的手抄記錄,數據記錄點數僅30個數據點,與2018/4/10環保署公告之型式驗證測試方法不同(數據要求詳第6點說明),兩種方法測試結果可能不同。 註:一直守著App或感測器顯示螢幕抄數據十分辛苦…若您是感測器廠商,願意免費提供有線或無線通訊方式讓我們接收數據進行測試, 歡迎與我們聯絡 。 3. 不同廠牌感測器有設計特定的應用情境(室內空氣品質監測、室外空氣品質預警量測、個人暴露情境分析等),不同情境所需要的感測器性能規格會有所不同。在我們選購市售感測器時,並沒有做產品適用情境的篩選,僅以取得感測器的時效性及普遍性作為選購指標。此測試進行時的應用情境為戶外空氣品質監測,可能並非該感測器的最佳使用場域。 4. 我們將依據目前公告的方法,選購其它市售感測器進行測試,相關測試細節也會呈現在我們所分享的資訊中。 註:開發中產品或無法以一般方式購得的感測器,將不列為我們的測試對象。 5. 為維護廠商權益,若為廠商主動申請測試的開發中產品或市售產品,其測試結果不對外公開,亦無法分享。也因為如此,我們無法提供感測器發展現況的技術咨詢服務或提供相關產業資訊。 6. 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之感測裝置型式驗證方法,受測感測器需具有如下數據傳輸與電力運作功能,僅能由APP或感測器顯示幕取得量測值的感測器並不適用。 I. 感測器可由下列三種方式取得數據,(1)直接由內部儲存裝置讀出,或(2)由申請人提供軟體程式擷取數據、或(3)提供通訊協定供測試執行人員取得數據。 II. 感測裝

環保署公告:委託執行空氣品質感測裝置性能測試驗證作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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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2018/4/10公告(環署資字第 1070027208號),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,辦理空氣品質感測裝置性能測試驗證作業,詳見 公告全文 。